1.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,应当注明真实姓名、地址、电子信箱、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、事实和理由。
2.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应与我局职能或业务范围相符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,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3.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回复。情况复杂的,可再延长30日回复。